雖然最近的馬可波羅案中有一些減輕責任的情節,但該案件的結果可能會讓許多即使沒有這種減輕責任情節的案件也能從危險邊緣被拉回來。
在我和搭檔Kirsten Gilbert 辯護的案件(鏈接在此)中,由於持有人( proprietor )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以及英國知識產權局( UKIPO )處理指定英國的國際註冊的英國送達地址的現行做法,持有人無法抗辯針對其提起的無效訴訟。作為一個簡單的回顧,該案件中英國知識產權局向持有人送達無效文件的地址是其註冊的澳大利亞地址,該地址恰好是持有人的會計師的地址,可是位於該地址的實體辦公室在訴訟期間因當地政府實行活動限製而被關閉。鑑於此,持有人沒有提交答辯,因而導致其註冊資格被取消(雖然可上訴) 。
很明顯,這些情況導致了有理由上訴,但該決定關注的是UKIPO 向(概括而言)沒有由具有英國地址的代理機構代理的持有人發送實體郵件的做法。 Clarivate的Rob Reading強調了問題的嚴重性,他在領英(鏈接在此)上發帖稱,“目前有164788 條有效的國際註冊( IR )記錄指定了英國。其中超過90%(近146000 條記錄)沒有向UKIPO提供英國送達地址” 。因此,這個問題非常普遍,而持有人似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失去了權利。
UKIPO 正在就如何處理這些影響尋求外部法律建議,因此解決方案仍然未知。那麼,146000 名可能的持有人、數千名英國“克隆”商標的持有人、以及許多面臨未決程序以及那些已經失去權利或錯失機會反對新提交的申請的人,會面對什麼樣的局面呢?我們還無法得知。
到2023年12月31日的時候,在英國知識產權局進行的大多數手續都將要求具有英國送達地址的代理,這將影響上文提到的146000 起案件和數千件代理機構無英國地址的克隆英國商標權利。此外,在這背後還有推動進一步要求的勢頭:僅在英國有地址是不夠的,代理還需要適當的英國註冊資格。雖然不確定這後一個要求一定會需要,但看起來未來會朝著這個方向發展。
鑑於這三個因素共同發揮作用,我們認為宜儘早任命您的英國合法註冊的代理人,理由如下:
- 來自UKIPO 的重要通知(例如無效文件或新提交的可能相互衝突的申請)不會有混淆、延遲或遺漏;
- 能提供合適且符合資質的建議;
- UKIPO 發布新的實務、指南和要求時,無需採取匆忙的追趕措施;
- 避免等到2023 年12 月時所有英國商標註冊持有人都必須要委任英國代理的期限前夕,才去委任代理的申請將會遭受的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