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马仕国际Vs. 山东沪港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沪港建业”)案中,山东高院维持一审原判,认定沪港建业以“爱马仕主题公寓”命名楼盘以及突出使用爱马仕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200万。
爱马仕在箱包、皮革等商品上拥有“爱马仕” 和“HERMES”商标。奢侈品牌 爱马仕在中国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并进而获得跨类保护。
一家中国公司将其公寓楼命名为“爱马仕主题公寓”;售楼中心的装潢、摆设、装饰品均印有HERMES PARIS、HERMES标识;样板间以橙色为主色调,家具、装潢上都印有与爱马仕相关的商标。“爱马仕主题公寓”这一名称被广泛宣传。
法院基于以下几点认定沪港建业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爱马仕的注册商标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已经被广泛认定并构成驰名商标。
- 被告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原告的商标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商品房与爱马仕有某种形式的联系。“爱马仕”作为楼盘名称使用,足见其具有误导公众以及攀附驰名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故意,淡化了爱马仕商标的显著性,不当利用爱马仕的市场声誉牟取不法利益,对爱马仕的合法商业利益造成了损害。
- 该公司暗示或明示其公寓与爱马仕品牌有关。这种误导性宣传容易造成混淆,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 计算赔偿时,法院考虑了被诉侵权标识对楼盘利润率的贡献度,沪港建业公司的恶意及其经营规模等因素,最终裁定赔偿人民币200万。
本案并非个例。房地产企业在楼盘营销中滥用奢侈品牌的例子还有很多:
案件 |
商标使用形式 |
判决要旨 |
“拉斐水岸”商标侵权案(2020) |
“拉斐水岸”命名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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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拉菲(LAFITE)”构成驰名商标;被诉使用行为减弱驰名商标显著性,误导公众,构成商标侵权;判赔500万。 |
“宝格丽公寓”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2018) |
“宝格丽公寓”命名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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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BVLGARI宝格丽”构成驰名商标;被诉使用行为减弱驰名商标显著性,误导公众,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在先企业名称权;判赔310万。 |
PRADAMILANO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2013) |
楼盘广告涉及PRADAMILANO,并宣称PRADA将进驻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非法利用PRADA商标和字号的声誉,有损PRADA公司的品牌形象,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并非商标性使用,不会使人误导商品或服务来源,不构成商标侵权;判赔3万。 |
LV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 (2004) |
楼盘巨型户外广告中含拎LV手提包的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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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在广告中使用“LV”包具有恶意,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并非商标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判赔5万。 |
这些案件彰显了奢侈品牌权利人积极维护其注册商标权、打击滥用和不正当竞争的决心。同时,这些案件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因为他们可能会因为不正当地攀附他人商誉、搭便车而付出昂贵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