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以下简称“上诉法院”)就Comp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 Designs and Trade Marks(代表英国知识产权局)与 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td(以下简称“EPL”)之间的案件[2024] EWCA Civ 825做出了一项备受期待的判决。该判决应当会进一步明确使用人工智能的发明在英国的可专利性。
总结而言,在推翻下级法院的判决时,此案中上诉法院采取的立场是在当评估可专利性时,为特定目的而使用人工神经网络(ANN)与为该目的使用传统计算机程序相比,并无不同。在实践中,这意味着与更传统的计算机程序相比,人工神经网络不会受到特殊对待,因此也必须通过既定的可专利性测试。
因此,上诉法院对计算机程序的法定排除的解释,预示着英国知识产权局将恢复以前的既定做法。
技术背景
在播放音乐(或其他任何媒体)时,相信大家都曾收到过一些根据我们刚刚收听的音乐而提供的不太有用的推荐(例如格伦-坎贝尔的《莱茵石牛仔》?)EPL的英国专利申请(GB1904713.3)试图保护一种通过训练和利用ANN来向用户提供更有用推荐的方法。
EPL 的方法包括使用第一ANN分析两段媒体(如歌曲 A 和歌曲 B)的描述,为每段媒体创建语义空间向量,然后计算这些语义空间向量之间的距离。然后,使用第二ANN评估歌曲 A 和歌曲 B 的物理特征(如节奏),为每首歌曲创建物理空间向量。在第二ANN的训练过程中,两首歌曲的物理空间向量之间的距离会根据语义空间向量之间的距离进行调整(即语义相似的歌曲会在物理空间中移动得更近,反之亦然)。
当训练完成后,第二个ANN 可以将一首新歌(如歌曲 C)作为输入,并提供推荐(如歌曲 D)。EPL 认为,这种推荐比仅基于物理特征的 “幼稚的”推荐更具相关性,因为物理特征可能并不代表听众对媒体的情感反应。
法律背景
在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期间,审查员驳回了 EPL 的申请,理由是他们的媒体推荐 ANN 代表了计算机程序本身,而根据 1977年英国《专利法》第 1(2)条,计算机程序被排除在可专利范围之外。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听证官在BL O/542/22 号案件中坚持了这一反对意见。根据英国的既定做法,计算机实现的发明要获得专利权,必须证明其“技术贡献”(例如,一种设计钻头的计算机系统)。英国知识产权局认为提供更好的媒体推荐不属于这种技术贡献,因为其有益效果是主观的(有些人喜欢格伦-坎贝尔)。
EPL 就听证官的决定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而高等法院于 2023 年底在[2023] EWHC 2948 (Ch) 一案中做出了有利于 EPL 的判决。
简而言之,高等法院的理由是,EPL 的专利申请既涵盖了作为专用硬件实现的 ANN,也涵盖了对该硬件的软件模拟。根据向高等法院提交的材料,法官认为,ANN的硬件实现并不运行传统意义上的计算机程序(例如,由人类程序员编写的 "if-then "语句)。高等法院法官的结论是,由于专用硬件实现并不运行计算机程序,因此该硬件的软件仿真也不运行计算机程序,不能作为计算机程序本身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
此外,高等法院认为,提供推荐媒体文件代表了计算机之外的技术效果。这一结论部分是基于这样一种理解,即推荐的媒体文件是在 ANN 以技术方式进行分析和选择的基础上输出的,以确定推荐的媒体文件在语义上是相似的。
高等法院的裁决对《专利法》 第1(2)条的排除条款做出了更有利于专利权人的解释,这令许多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专利专业人士感到意外。如果有人认为ANN应当受到与其他计算机程序不同的待遇,或者认为目前的做法没有充分考虑到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那么他一定会对高等法院的裁决大加赞赏。 尽管如此,鉴于该裁决似乎与英国还有欧洲专利局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既定做法有相当大的差异,怀疑的声音仍不绝于耳。
上诉法院
在最近的这项裁决中,上诉法院采取了明显不同的立场。实际上,上诉法院对“计算机程序”这一表述的解释包含了ANN的权重(weights),因为这些权重可以通过调整使机器以不同的方式处理信息。虽然人工智能网络的权重不是传统计算机程序的 “如果-那么”语句,但这种差异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
因此,上诉法院得出结论认为,ANN 是一种计算机(无论它是通过专用硬件还是软件模拟实现的),ANN 的权重代表了一种计算机程序。因此,为确定这些权重而对 ANN 进行的训练被认为是创建计算机程序的一部分。上诉法院的这一结论将ANN与任何其他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相提并论,因此ANN必须证明其在训练和使用之外的“技术贡献”。
在其理由的第二部分,上诉法院了同意听证官的结论,即媒体文件值得推荐的原因是该媒体文件的语义特质,这种特质具有审美性质。因此,提供被推荐的媒体文件被认为没有表现出所需的 “技术贡献”。
有趣的是,上诉法院引用了欧洲专利局技术上诉委员会的T 0306/10 号决定,该决定认为,关于一首歌是“好”还是“坏”的推荐不构成技术效果。欧洲专利局和英国法院一般都认为,尽管方法不同,但在特定事实下,它们双方一般都会得出相同的结论。大家知道,英国专利代理人有着很多关于这两个机构之间结果不一致的例子,但英国知识产权局提到欧洲专利局的 “T”类决定这一点,至少表明了其与欧洲专利局在审查计算机实现的发明方面的方法是一致的。虽然对专利权人而言更友好的有关ANN的审查基准可能已经受到某些方面的欢迎,但与欧洲专利局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也可能会受到许多代理人和申请人的赞赏。
结论
在经历了最初的兴奋之后,ANN 的使用已经不是高等法院判决中所说的“银弹”,而使用 ANN的计算机实现的发明似乎将再次被要求通过与其他计算机实现发明相同的测试。
展望未来,EPL 确实可以就此判决再向英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毫无疑问,申请人和代理人都会对最高法院在这一领域的指导意见感兴趣,不过我们认为,如果最高法院得出与上诉法院大相径庭的解释,那将是令人惊讶的。
至少就目前而言,该判决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计算机实施发明的可专利性评估,并使实践回归正常,但该领域的法律显然有可能迅速发展。
在撰写本文时,英国知识产权局与人工智能发明有关的现有指南已暂停执行,同时正在根据上诉法院的裁决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