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和商標、外觀設計以及過渡期結束后
1.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就已註冊的歐盟商標,之後會在英國失去保護嗎?
不會,權利不會在英國喪失。英國知識產權局將把2020年12月31日前已經註冊的歐盟商標以及在該日期之前已經指定歐盟並已經獲得保護的國際註冊商標均自動轉成英國國內商標,持有人無需對此付費。
2. 歐盟知識產權局或英國知識產權局沒有就新轉化的商標和重新註冊的外觀設計一事和我主動聯繫過——他們會與我聯繫嗎?
不會。歐盟知識產權局或英國知識產權局不會聯繫新創權利的持有人。因此,權利持有人(或代表)必須積極主動檢視新的權利,確保在英國有一個合適的聯絡人,以便於採取諸如續展等行動以確保維持權利有效。
3. 當過渡期結束之後,還在審查中的歐盟商標申請將如何處理?
在2020年12月31日還處於審查狀態的歐盟商標,不會被自動轉成英國商標申請。申請人將有9個月的寬限期再在英國重新提交相同的商標申請。在2021年1月1日之後獲得註冊的歐盟商標和已指定歐盟的國際註冊商標將僅在歐盟其餘的27個成員國中獲得保護。
4.在2021年1月1日之後的9個月脫歐寬限期之內提交的英國商標申請,會被怎樣處理?
如果英國商標申請包含的商標、商品和服務均與在2020年12月31日仍處於審查狀態中的歐盟商標/指定歐盟的國際註冊商標所包含的資訊完全相同,則歐盟商標的申請日將視為英國商標的申請日。為達成這一目的,需要提交一些複雜的手續。如需這方面的協助,請聯繫我們。
5.如果英國商標申請被異議,會發生什麼?
如果相應的英國商標申請是在9個月寬限期之內提交的,該申請會被視為標準的英國國內申請進行審查並被公告,以視有無異議。因此,一旦該商標被異議,申請人必須進行異議答辯以免申請之後無效。
6. 如果2020年12月31日之前簽署的協定或者合同裡面的管轄區域指明瞭歐盟但並沒有專門提及英國,會發生什麼情況?
知識產權協定的生效範圍可以包含地域限制。根據知識產權協定里關於「歐盟」的不同定義措辭,的確存在該知識產權協定不再在英國適用的可能性。如果合同的定義措辭存在不確定性或模糊性,明智的做法是簽訂一個新的協定或對現有協定進行修改以明確。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對歐盟商標的使用是否算作轉化後的英國商標的使用?
是的。歐盟商標或指定歐盟的國際註冊商標於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歐盟的使用均視為轉化后的英國商標的使用。在2021年1月1日之後的使用,則必須是對轉化後的英國商標在英國的使用才有效。
8.如果我的英國轉化商標的續展期將在2021年1月1日之後6個月內屆滿,會怎樣?
英國知識產權局通常會在商標到期日前6個月發出續展提醒。但這一做法將不適用於2021年1月1日起6個月內到期的轉化商標。對於這些商標,英國知識產權局將在商標到期日或者之後才發出續展提醒,但將給予6個月寬展期供提交續展申請。
9.我是否需要變更代理人以管理歐盟商標?
一些英國事務所將無法再在歐盟知識產權局為客戶提供全方位服務。麥仕奇是國際事務所,在歐盟也有辦公室,我們可以繼續在歐盟知識產權局代理客戶的業務,服務不會中斷,也不會增加費用。
10. 如何檢查新商標可能潛在的侵權風險?
我們建議在提交申請之前先做近似查詢以了解商標的使用是否會有侵權風險或者是否將有被異議的風險。自2021年1月1日起,英國註冊商標數量將顯著增加。另外,脫歐寬限期內也有可能出現新的近似商標的英國申請同時帶有更早的原始歐盟商標的申請日(見上文第3、第4個問答),這也將帶來潛在的風險。我們向您提供近似查詢結果時會將所有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並向您提供建議。
本文自發表之日起定期進行更新——最近一次修訂於2021年4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