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电动车领域出现了一些被广泛报道的重要监管和市场变化。这些都推动了品牌所有人提供适用于汽车空间的商品以及增加服务的方式的变革,并在该领域引入了新的竞争者。这些都影响着公司需要处理品牌保护的情形。能调整商标保护策略使之最快适应商业计划的企业将会获得对竞争对手的核心优势。
为了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全世界的政府近年来都在致力于通过例如2021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以及即将到来的202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国际协议和倡议设置碳减排和零排放的立法和承诺。继俄乌冲突之后,对于能源安全的关切亦与日俱增。
在英国,政府已经承诺终止销售新的燃油和柴油车(2030年)和以及混合动力车型(2035年)。新的英国建筑法规的S部分最近也规定了自2022年6月30日起要求所有的新建住宅须配备电动车充电桩。新的电动车充电桩将要求具备智能监控、管理和延迟电流以纾缓电网压力的能力。
这些变化都迫使汽车领域的运营商们将业务集中于电动车领域,这个趋势以及技术和消费者行为的演变,直接影响了货物和服务的提供方式以及具体实施的技术方案。
例如,目前存在一项为消费者监控、改善以及报告电动车充电表现的持续性要求。同时汽车生产商以预订产品车型的方式提供“交通即出行”的解决方案也正逐渐上升为一种趋势。其中一个例子为沃尔沃今年年初决定仅通过在线购买/订阅而不是通过英国的交易商出售电动车,该模式预期将会在其他国家复制。
这些变化带来了两个重要的影响。首先汽车的品牌所有人正在增加提供适用于汽车空间的新的附加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能提供订阅和追踪车辆性能、磨损以及充电表现的功能软件和数字化解决方案。
其次,在电动车内需要运行的产品和服务的扩展意味着将新的参与者引入到了汽车领域,例如软件、硬件、技术以及电力供应和能源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由此,传统的汽车品牌正在迁入新的技术领域,同时从技术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入到这个行业的新竞争者亦需要设计和开发适用于汽车空间的新产品和服务。基于这种情况,同时由于商标保护策略需要通过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来进行界定,各品牌所有人将需要相应扩展商标保护的范围以确保权利覆盖范围与其现有和将来的商业利益相匹配。
出于上述情况的考虑,加上同时需要对包括审核和扩展产品和服务提供在内的业务策略进行构建,各品牌所有人应相应审核和调整其商标保护策略。
需要注意的是,过去在不同领域经营的不同品牌在这个新领域的业务越重叠,则各方因使用和保护类似商标而产生冲突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在商标保护领域拥有“先发优势”以及尽早审核商标保护状况并解决这些问题的品牌将最有能力应对上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