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在其作出的 Entertainment One UK Ltd & Anor v Sconnect Co Ltd & Ors [2022] EWHC 3295 (Ch) 判决中,就英国的法院对可国际访问的互联网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侵权是否拥有司法管辖权进行了探讨。
案件背景
第一原告Entertainment One是《小猪佩奇》的所有者,《小猪佩奇》是以与作品同名的拟人化的猪及其家人为主角的儿童系列电视动画片。第二原告是角色创作者组建的公司。
2018年,一部名为《沃福》的系列动画片在YouTube上首次亮相,该动画片以一只拟人化的狼及其家人为主角。第一被告(越南影视公司Sconnect Co Ltd)和第二被告(美国公司Sconnect Media LLC)承认其制作了《沃福》系列动画片并将该系列动画片上传至了YouTube。
原告对被告的主要指控是:
- 著作权侵权:1)原告的美术作品(即角色的视觉呈现和每集的布景和背景),以及2)原告在《小猪佩奇》每集中重复出现的音频片段;
- 商标权侵权,针对原告的三个英国注册商标和三个欧盟注册商标,即在第9类和/或第41类上注册的PEPPA PIG文字商标和多个PEPPA PIG图形商标;以及
- 被告使用复制和模仿《小猪佩奇》标识的元素,以欺骗普通消费者,使其以为《沃福》与《小猪佩奇》拥有相同的商业来源,或者与《小猪佩奇》的制作者具有其他商业关系。
然而,这一裁决涉及案件的两项诉求——一项由被告提出,另一项由原告提出。本文重点关注的是,被告主张英国法院对本案不具有司法管辖权,因而无权审理针对被告的指控;或者说,法院不应行使其可能拥有的任何司法管辖权。被告主张的理由是:(1)“法律文件的送达存在问题”;以及(2)“被告不以英国为目标市场”。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被告是否以英国市场为目标的问题。
英国法律
知识产权在本质上是具有地域性的。因此,为了确定该权利是否在英国遭遇了侵权,必须要证明被指控的侵权行为发生在英国。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可国际访问的互联网平台上,证明侵权的发生地将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英国的法院是否具有司法管辖权来裁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标准是,被指控的侵权者是否“瞄准”了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司法管辖区。
近期,英国在 Lifestyle Equities CV v Amazon UK Services Ltd [2022] EWCA Civ 552 判决的第44-46段对此进行了详述,需要考量的要点概括如下:
- 仅凭一个网站可以从英国访问这一情况,并不能够成为得出在该网站发布的广告是针对英国消费者的这一结论的充分依据。
- 当从英国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客观地考虑目标市场这一问题时,这些普通消费者会认为广告是对准他们的吗?
- 法院必须对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评估。这些情况可能包括具有在英国招揽顾客的意图的明显迹象,例如:将英国列入卖方愿向该国家配送其产品的地理范围的名单或地图,所列价格的币种,以及所提供的任何客户服务电话的区域号码。
双方主张
被告力图主张他们的《沃福》视频仅针对美国和越南的消费者,声称他们的视频是被上传到了“美国的服务器”,“所有被指控的渠道都具有美国地址”,相反地,“被告没有任何名称里包含英国、或位于英国、或在英国上传的频道。”
以下几点被用来支持原告的意见,即存在瞄准英国消费者的情况:
- 被告为其动画培训学院开设了一个英文网站;
- 该网站上的一篇文章称,YouTube上的《沃福》频道吸引了来自英国的观众;
- 该网站的屏幕截图显示,一个音频片段吸引的来自英国的浏览量为1,039,910次并可从英国访问;
- YouTube频道的屏幕截图展示了针对英国观众的广告;
- 该频道播放的广告中提到的货币是英镑,并且横幅广告针对的是英国观众;
- 由被告赞助的一篇文章发表在了一本聚焦英国的在线杂志上;
- 被告的首席执行官在一次采访中表示,他希望“赢得国际市场份额”;
- 《沃福》已被配音成法语、西班牙语和日语。只有在有意“俘获”或瞄准这些国家的观众的情况下,它才会被配音成这些语言。这一情况与被告的争辩理由不一致,即目标观众仅限于美国和越南;
- 一些《沃福》视频具有英国主题和风景;
- 《沃福》的英国浏览量据估算是每月1亿多次。
研判
法官发现,总的来说,被告的主张“不符合事实”,即便被告的主张是准确的,也不足以让他相信英国不是目标市场。此外,法官认为,被告没有在其YouTube频道中添加设置,以地理屏蔽来自英国的观众。
因此,法官的结论是,被告瞄准了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院拥有司法管辖权。
方便原则
法院接着考虑了英国的法院是否是裁决这一争端的适合的法院。
被告坚持认为,由于越南是《沃福》系列的原产国和被告的所在地,实质性侵权问题应在越南裁决。被告辩称,没有理由不能在越南审理该诉讼,并特别指出,原告愿意在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提起诉讼,而且没有理由不能在美国或越南提起诉讼。被告还提到了会说越南语并在越南的潜在证人。
原告回应称,关键是要考虑到《小猪佩奇》是在英国创造和开发的,而且“对原告的商誉的保护只能在英国境内完成。”原告指出,他们是在英国注册的实体,他们的证人在英国。此外,原告主张,YouTube的内部团队也位于英国,该团队将是诉讼中的事实证人证词的重要来源。
法官采用了The Spiliada [1987] 1 AC 460中规定的two-limb验证标准:
- 被告必须证明替代法院既(1)“可用”,且(2)毫无疑问地或明显地比英国的法院更适合作为解决争端的法院;以及
- 如果第1个验证得到了满足,则原告就有义务证明,为了司法公正,不应中止英国的诉讼程序。
法官认为,被告未能满足第1个验证。此外,鉴于以下事实,英国的法院是“可用的”且适合的法院:
- 原告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构思并完成了版权作品;
- 由于原告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并位于英格兰和威尔士,因此其主张的商誉损害和其他损失发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而不是越南);以及
-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证人。
评论
这一判决对于那些可能希望在英国对国际可访问的互联网平台上发生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来说具有重大意义。本案中,由于被告是非英国实体,且被指控侵权的《沃福》视频在YouTube上播放,英国法院似乎不是审理任何相关侵权指控的合适的司法机构。
然而,这一判决对英国法院在何种情况下有权审理此类案件给出了明确指引,不仅显示英国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方面具有广泛的司法管辖权,而且表明法院将采取高度基于事实和证据的方法来确定被告是否瞄准了英国消费者。这将有利于希望在本国司法管辖区起诉的英国权利持有人,因为本国司法管辖区可能是他们的最大市场,也是他们的权利最强大的地方。
该判决还明确指出,英国是否成为了目标市场的疑问是事实问题,而不是主观意愿问题。本案中,被告主张他们只打算针对美国和越南,而不针对英国消费者。如果被告能够证明他们在YouTube频道上对英国观众进行了地理屏蔽,那么这起案件的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那些在国际可访问的互联网平台上提供类似服务的相关主体应该对此给予重视,并且考虑下是否应该对其内容进行地理屏蔽。通过限制来自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浏览者的访问,可以规避风险,避免被视为针对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消费者以及由此带来的任何潜在侵权指控。